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hyc3399

[手指再造] 这构成医疗事故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0-5 17:59:31 | 显示全部楼层
刁民背后有人撺掇。钱闹的。世风日下。。。人心不古。。。江湖险恶啊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0-6 23: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用第二趾再造拇指符合原则,应不构成医疗事故,但不知道为什么启动了司法鉴定,医疗鉴定和司法鉴定是不一样的,不知道法院采信那种结果。
医生难,司法鉴定的人员对医学的理解不到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0-7 10:57:00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当好医生很难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0-14 17: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术前应该和患者沟通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0-14 17:33:45 | 显示全部楼层
真不知道以后这样的术式还要不要开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0-14 20:25:2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反正以后不会再做再造了,没有办法,保护自己,医生也要活命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0-14 22: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构成吧
医疗事故的构成应具备5个条件:
1.发生医疗事故的行为主体必须是医疗机构内的医务人员。
2.医疗事故必须是发生在正常的、合法的医疗服务中,由于医疗过失或者过错,导致的病人身体健康的损害。
3.医疗事故必须是医务人员治疗护理过失造成的病人身体健康的损害。
4.病人的身体健康损害后果已经发生,不是可能发生。
5.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必须与病人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这种因果关系必须按法定的程序予以确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0-15 11:59:30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医疗环境真的很差,我们真的是不完善的医疗制度的替死鬼。反思一下,再植或再造成活而没有功能,也许不能说手术治疗成功,过程重要,结果更重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0-15 17:31:03 | 显示全部楼层
真不知道以后如果再植失败,会不会是医疗事故哦。。。杯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5 08:5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是法院判的赔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0-25 09:35:18 | 显示全部楼层
kiaro 发表于 2011-10-4 21:51
哎!我更想说的是,我们要好好保护自己。病人永远不是亲人,而是敌人。

“病人永远不是亲人,而是敌人”这句话听起来真叫人难过,有时觉得真不该搞这行,天天和敌人打交道,可谓没有硝烟的战争,谁都会有受伤的一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0-25 10:47:32 | 显示全部楼层
医生这个职业就是要求我们尽量精益求精,但是我们不是神仙,在保护好自己的情况下才能好好生存。
其他无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0-25 12:51:25 | 显示全部楼层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0-25 13:42:02 | 显示全部楼层
tmd....mmp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0-25 15: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后人宁可去修车也决不做医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0-25 18:53:5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楼上观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1-25 12:06:25 | 显示全部楼层
医生还是要做的,不能因噎废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25 14: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陈志力 发表于 2011-10-25 09:35
“病人永远不是亲人,而是敌人”这句话听起来真叫人难过,有时觉得真不该搞这行,天天和敌人打交道,可谓 ...

陈志力老兄现在在什么地方,看了你自己的经历还是蛮感动的,虽然不认识,可不可以交一个朋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中华手外科网 ( 鲁ICP备16039852号-3 )鲁公网安备 37010302000762号

GMT+8, 2024-5-17 17:37 , Processed in 0.017970 second(s), 14 queries .

技术支持:山东济南

© 2001-2013 中华手外科网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