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说,今年常委会的立法工作,将修改职业病防治法,制定精神卫生法。
【详细】 全国政协委员、宣武医院神经外科主任凌锋说,医院作为救死扶伤的特殊场所,少数患者家属在医院内挂横幅、设灵堂甚至行凶等行为,严重干扰了正常医疗秩序,威胁到了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而公安人员根据现有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只有双方发生身体冲突时方才出面处理。她建议制定《医院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医院内治安即引入公安力量。医卫界别的委员将联名向卫生部党组提交一份相关提案。
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副院长徐勇说,出台《医院治安管理处罚专门条例》,我认为是非常有必要的。目前医闹的存在,不仅关系到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而且耽误更多的患者接受治疗。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清远市人民医院周海波说,《侵权责任法》关于医疗损害责任的提法很简单,存在很多问题,应该进行司法解释。比如主观病历和客观病历问题,过去只能复印客观病历,现在患者一闹,主观病历全都拿走了。其实,主观病历是医生之间讨论时的病历,如果给患者拿走复印,可能会作为证据,在法官判案的时候,医生很可能会败诉,这样医学如何进步呢?!医生不能交流,只要交流中有错就会被告,这样医学是无法发展的,也不利于患者的健康。因此,应该在司法解释中提出,不允许对所有病历进行复印。
全国人大代表 齐齐哈尔第一人民医院曹书杰说,我的议案中有专门负责《医疗事故处理法》的议案,觉得现在的法律很简单,而医疗的事情是非常复杂的。医疗事故和任何其他行业的过错不能相提并论,医疗这个行业非常特殊,专业性很强,应该针对医疗行业专门出台一个《医疗事故处理法》,让医生们放下包袱,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