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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再次发布四不准 违规医务人员吊销执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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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13 00:0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医务人员被要求做到“四个不准”

  ■不准收受病人“红包”

  ■不准接受病人宴请

  ■不准收受药品“回扣”

  ■不准收受医疗器械回扣

  本报讯卫生部近日发出医务人员禁收“红包”令,上海市卫生局今天再次强调和重申,明确要求医务人员做到“四个不准”,凡是医务人员违规者,将严格按照《执业医师法》等有关法规对违纪者进行处罚,对多次收受索要“红包”、“回扣”、情况严重的予以吊销执业证书,触犯刑律者,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了解到,“红包”、“回扣”早已是本市医务人员的禁区,去年,本市卫生系统有多名医务人员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吊销执业医师资格并追究刑事责任。如本市某市级医院一位专家,因私自索取病人数百元钱的开方费,经查实后,当即受到辞退处理。

  恪守“四个不准”,上海卫生系统各级医院广大医务人员自觉拒收“红包”蔚然成风。据市卫生局对全市296所医院最新调查显示,去年一年医务人员共拒收、上交病人“红包”5749人次,金额高达318.5万元。其中直接拒收病人“红包”3938人次,金额139万元;上交病人“红包”1811人次,金额达179.5万元。据市城调队近期“万人问卷”测评结果表明,病人2003年对卫生系统的精神文明和行风建设给予了充分肯定,医院的满意率达到92.6%。

  第六人民医院为杜绝“红包”“回扣”,从制度入手,对医疗行医、外配药品、采购基建工程等重点工作、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制订了10项规定,从制度上规范行为,防止问题发生,并对“红包”问题定期向出院病人发放调查表。

  松江区中心医院为了坚决刹住“红包”歪风,不仅向每位病人发告知书,对每个出院病人进行无记名问卷调查,而且与科室部门、每位医务人员层层签订《拒收“红包”、“回扣”专项责任书》,凡有违规者,严肃查处,使该院拒“红包”形成良好风气。该院外科医生夏松成,在三次拒收一位病人“红包”不成的情况下,将病人的“红包”送到入院处作为病人的住院费。事后当病人结账时明白真相后,感动不已,赞语不绝。仅在去年,夏医生拒收病人“红包”就达万余元。

  浦东新区人民医院明确宣布,凡是医务人员经查实发现有“四个不准”的违纪问题,不仅予以严厉的经济处罚,而且与评比先进、晋升职称、职务挂钩,取消一切评先晋升的资格。与此同时,医院又专门拨出250万元,设立精神文明和行风专项奖励基金,重奖优秀科室和先进医务人员。据该院统计,近两年来,全院医务人员拒收上交“红包”达5万余元。

  (记者贺天宝)
 楼主| 发表于 2004-4-15 20:53:00 | 显示全部楼层
诊断“禁收红包” 专家担心最后仍是“纸上谈兵”
2004.04.15 11:23:41

其实,对于医生拿红包收回扣的现象,无论是卫生主管部门,还是各家医疗结构,都是三令五申明文禁止的。去年初,南京市卫生局就下发了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六不准”的通知,明文规定:不准收取病人及家属红包,凡有此行为者,红包没收,人员待岗,凡向病人及家属索要红包和收受红包情节严重者,正式职工予以党纪政纪处分,临时合同人员予以辞退,进修和实习人员退回原单位;不准接受药品和器械生产、销售企业以各种名义给予的回扣,不准向病人推销药品和其它商品,对违反者没收非法所得,作待岗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并承担法律责任。

前两年南京市卫生局还制定了12项服务公开承诺,并公布了南京市卫生局的行风监督电话,记者昨天在南京市属几家大医院看到,这些医院均在门诊大厅显眼处将本院的行风监督电话和卫生局的行风监督电话83617837张贴公布,以方便病人举报投诉“红包回扣”问题。一名工作人员说,这些公开承诺和监督电话在一两年前就贴出来了。

“查无实据”大多不了了之 

按照这些三令五申,这些年来主管部门和医院查处的结果如何呢?有多少医护人员为此被处理?记者就此采访了南京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和南京几家大医院的相关负责人。

南京市卫生局纪委书记郑建宁告诉记者,这些年来有多少医护人员因为“红包回扣”问题受到查处,他还不太清楚,因为这方面的工作分块负责,各个区县卫生部门、各家医院均在做这方面的工作,比如有的医院因为行风问题扣罚医护人员的奖金等事情并不一定都要报到市卫生局。

南京脑科医院纪委副书记陆迎庆告诉记者,该院一直在抓“红包回扣”等行业不正之风。他们也收到过关于某某医生拿红包收回扣的举报信,但这些举报信中有99%是匿名的,让他们在调查过程中,很难找到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的证据,有时举报人连医生的科室都不说清楚。取证困难导致了纪检部门对“红包回扣”问题的查处难度加大,去年该院没有一名医务人员因为“红包回扣”问题受到查处,前年也只有一例因此而受到查处。南京另外一家大医院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们这两年也一直加大力度查处“红包回扣”问题,但由于举报电话、信件多是匿名的,经常查无实据,最后只能不了了之。记者了解到,大多医院查处“红包回扣”问题收效甚微。

记者通过有关渠道了解到这样一些数字:因为行风问题,2002年,南京市卫生系统处理人员53人,其中经济处罚41人,待岗5人,其他处理7人;在收受药品回扣和红包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中,2003年的前三季度,江苏全省卫生系统有35人受到党纪政纪处理,29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红包禁令”未令举报热起来 

这些数字显然不能真实反映出目前屡禁不绝的“红包回扣”问题。记者了解到,在南京市卫生局召开动员大会后,各家医院立即开始了这方面的部署计划,南京脑科医院纪委副书记陆迎庆说,目前医院正在成立专项领导小组,正在制定具体的方案。记者了解到,这两天,南京市卫生局行风监督热线和部分医院的行风投诉热线接到的投诉电话并没有明显增多;几家医院的相关负责人也都呼吁,希望病人投诉时能够将医生的姓名、科室等信息反映完整,并留下病人自己的联系方式,这样才能有确凿的证据查处。

对于“红包禁令”,社会各界人士也是反响强烈。南京一家医院外科的陈医生说:“说句实话,我也拿过病人的红包,刚开始心里很不安,但后来发现送红包拿红包已经成为社会的一种风气,不仅是医疗行业,其他行业都有这种现象,慢慢的也就心安理得了,心里也就不再愧疚了。”对于“红包禁令”,他认为很难起到大的效果,“除非整个社会风气都好转了,红包才会绝迹。”一名资深的医学专家说,拿红包收回扣在医疗系统的确存在,但只是少数人的行为,有很多正直的医生根本不会拿病人的红包,即使病人硬塞过来最后也要退回或者打到病人的医疗费中去。

市民李小姐上个月因母亲住院做胆囊手术送了几千块钱的红包,她说:“如果红包真的禁了,那就可以省下来好几千块钱了。”而市民吴先生却不这样认为,他说,现在社会都是这个样子,找人办事就要花钱,如果家人或者自己住院他宁愿送些红包,只要保证手术质量。他表示不会去举报投诉拿红包的医生,他觉得“红包禁令”没有必要。

“红包”根源在医疗体制 

对于这个“红包禁令”的效果,江苏省医学会的一位专家却认为可能又是收效甚微。他说,红包问题的根源在于医疗体制本身,并非仅靠一时的查处治理就能解决的。他说,医生是高风险行业,特别是经常做手术的外科医生,一旦碰上一个医疗事故,不仅要面临被病人家属打骂的可能,还有可能吃官司,甚至一生无法再当医生了。但是目前国家对医生的职业风险没有任何其他的补贴,医生的收入与职业本身的风险性不成正比,因此当病人送上红包时,有些医生也就顺理成章地收下了以弥补过低的收入。再加上目前仍是以药养医的体制,医生正常的劳务收入技术很低,医生还没有其他渠道获取利益,技术好、水平高的医生也不一定能获得高收入。

他说,医疗资源过少让现在的医院成了“医老大”,知名医院更是如此,对于大多病人来说,不能因为某家医院收红包就不去看病了,而且也很难找到不收红包的医院。慢慢的无论病人愿不愿意,送红包毫无商量地变成了一种“规矩”,由当初简单的表达谢意演变成必须支付的费用。他说,只要不扩大卫生资源,只要病人对医院的选择性不成倍地增加,医生收受红包就不会真正杜绝。他说,医生收红包屡禁不止的背后,是医疗体制本身存在问题,解决“红包回扣”问题的根源还应是抓紧促进医疗改革。(记者/张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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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4-18 17: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各界热议惩治医疗红包:必要时可采取双规 EWS.SOHU.COM  2004年04月17日18:19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查处红包有必要可“双规”

  本报讯 记者廖怀凌报道:本报昨天报道《广东省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收受“红包”、回扣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出台,有医务人员主动退红包的消息后,社会各界反响十分强烈。不少热心读者建议,各级医院不但要组织医务人员深入学习、表态,还应以公开信、宣传单的形式广 泛向病人、家属宣传,形成有效的监督制约体系。

  医院需要接受群众监督

  一位省政协委员对卫生厅新出台的《办法》大声叫好,他认为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早已是中国医务界公开的风气,严重损害医务人员的形象。由于“红包”问题已经“成行成风”,不少医院管理者也深感头痛。

  一位“关心医院的老者”写信向卫生厅负责人建议,将文件条款印发张贴在各医院门诊、住院部,让广大群众都知道、监督;各医院还要以公开信、宣传单的形式,发放给所有办理入院手续的病人,呼吁病人和家属爱护医务人员,不要“陷害”他们。

  同步提高医务人员收入?

  一位三级甲等医院的外科区长告诉记者,他是该院门诊量、手术量最大的外科医生,但每个月的合法收入只有5000-6000元,他认为只有红包才能体现他的价值。在他的病区里,一些医药公司会通过药房的统计用药情况统一将回扣送给科室,由科室主任按职务分配,通常每种药物的回扣只有几百元,但是对于每月只有1000元左右的大量招聘护士来说,却是一个可以改善生活的机会,因此作为病区主任,他即使自己不在乎那区区几百元,也要为护士谋福利。

  不少医务人员认为,严惩收受“红包”、回扣,如果不同步提高医务人员收入,将挫伤他们的积极性。

  不少市民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赞成通过提高技术性服务价格提高医务人员收入,通过明码实价,将红包等隐性收入变成公开、合法的收入。

  处罚标准不宜横向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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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4-24 06:0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卫生部:谁给回扣就取消谁的药品投标资格
  新华网 (2004-04-23 09:39:46) 来源:新华网
 

卫生部制定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的意见

    新华网北京4月22日电(记者 朱玉)卫生部22日公布的《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的意见》中明确表示,医疗卫生机构在签订药品、器械材料等购销合同时,应明确要求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营销人员不得以回扣、提成等不正当手段促销,违反约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应予以曝光,并断绝与其经济往来。

    企业如果给回扣和提成将得到如下惩处:在系统内通报或公布有关企业的违法违规情况,商请有关单位取消该企业2年内参加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投标资格,并提请有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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