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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肢(指)再植手术指征:再植时限及其影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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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20 05: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再植时限及其影响因素

    肢(指)体离体后经过一段时间细胞必然发生不可逆的变性和坏死,此时即使进行再植、恢复循环、断肢亦不会成活,反而会因断肢内毒素被吸收而导致全身中毒反应,甚至危及生命。这一段时间就是再植时限,它主要受肢体断离水平、气温和离体肢(指)体保存方法的影响。 不同组织在相同的缺氧条件下,细跑发生变性坏死的快慢不同。肌肉组织对缺氧耐受性最差,肌细胞发生坏死快,且对机体的影响较大。常温下肌细胞缺血6-7小时即可发生上述不可逆的病理变化而逐渐死亡,同时将钾离子、肌红蛋白和肽类等有毒物质释放到断肢(指)的组织液和血液中。如此时进行再值,恢复断肢的血液循环,则断肢中的大量有毒物质即可进入机体引起全身中毒反应。断离水平越高。肌肉越丰富、再植后全身中毒反应越大,严重时可引起肾小管阻塞、肝功能受损、脑细胞损害和酸中毒等。病人会突然出现血压下降、脉搏加快、血红蛋白尿,甚至无尿、昏迷、心跳骤停。因此高位离体肢体在常温下缺血如超过6小时即不宜再植。而手指因几乎不含肌肉,对缺氧的耐受力强,再植后反应小,因而再植时限可延长。由于温度高可使代谢加快,组织变性坏死加速,因此,在高温季节或寒冷季节再植时限应相应缩短或延长。断离肢(指)体如及时采取妥善的冷藏措施,再植时限即可延长,离体36小时再植仍可获得成功(前臂下段或踝上断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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