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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若不配合医疗事故鉴定 就将要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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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19 18:3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针对一些医院不配合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现象,卫生部昨天明确表态,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医学会直接判定伤残等级,医院承担全部责任。
  卫生部强调,医疗机构违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不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或不配合相关调查,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医疗事故责任。患者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判定医疗事故等级及责任程度请求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医学会按照《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对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进行等级判定,若二级、三级医疗事故无法判定等级的,按同级甲等定。责任程度按照完全责任判定。
  医疗机构无故不参加随机抽取专家库专家的,由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向患者说明情况,经患者同意后,由患者和医学会按照有关规定随机抽取鉴定专家进行鉴定。
  医疗机构有上述情形之一,而对判定或者鉴定结论不服,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者再次鉴定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
发表于 2005-8-31 16: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定要完善医疗制度  为病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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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1 15: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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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1 15: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望越来越好,以后不会在来了,88

说的,

望越来越好,以后不会在来了,88

发贴支持论谈

望我国普通的常规手术越来越稳定,全面专业些,普通的常规手术对于百姓更重要比尖端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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