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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指再造] 刚才看了一个腾迅新闻图帖,很纠结。大家什么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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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5 17:31: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是网址链接:http://news.qq.com/a/20110925/000215.htm#p=1
这是部分评论:热门帖子 帖子加载中....
腾讯银川市网友 淡出£味道 8小时前医生真的到了手脚不分的程度了?悲剧啊!!!
回复反对[0]支持[13320]腾讯网友 cain 8小时前强烈建议医生把自己的屁股移植到脑袋去!
回复反对[0]支持[5780]腾讯舟山市网友 尼玛勒"彼德 8小时前昨天看见一篇帖子叫“患者为什么想砍死所有医生”。。作者似乎很不明白。如果你真的想不明白,那么就来看看这些图片。我想这会给你很好的解答。。
回复反对[0]支持[5435]腾讯大连市网友 若尘 8小时前这是怎么了?昨天早上看新闻说有个男子去医院做B超,结果医生诊断单上这样填写:子宫正常。医生的职业道德沦丧还有底线么?
回复反对[0]支持[5280]腾讯深圳市网友 Smile↗海棠 8小时前吉安市 尘世旅行 1病人自己要把握好第一个关!第一个决策权病人自己要牢牢掌握!
失去一个手指算什么?搞得失去一个手指还割去一个脚趾甚至更多!
只能说医生和病人一个比一个愚蠢!!一个比一个无知!!!
点错了——在当时受伤的情况下,一个没有知识没有权利,在这个社会卑微生存的人怎么去决策,最重要的是病人在患病的情况下当然最相信的是医生,这就是他的错,他以为他相信的是人,结果可能是禽兽!
回复反对[0]支持[5045]腾讯郑州市网友 财/sun神 8小时前无语!做这样都手术有意义吗?本来一处残疾,现在变两处残疾了。太坑爹了!
回复反对[0]支持[3080]腾讯绍兴市网友 如鱼得水 8小时前靠,一群不懂医的门外汉在那里搬弄是非,如果手指残端没有了,又要保住患者手指的功能,只有将患者的脚趾截下来接到手指那里去,这个是医学常识,目的是为了保存患者大拇指的功能,而不是手脚不分,我国六十年代就会断指再植术了,当时脚趾移植手指术还是处于世界领先水平,如果但没有断下来的原来那段手指,你叫医生怎么接呢,不接那就永远没有拇指了。那就真正的丧失功能了,你们在发表言论的时候最好查一下相关文献,不要不懂就装义愤填膺
回复反对[0]已支持[2631]腾讯鹤岗市网友 野百合 8小时前中国现在真的好多的问题!让人愤怒的事情这么多?人的心都被狗吃了....在这物欲横流的社会迷失了本性 失去了人的最起码的底线!
回复反对[0]支持[1430]腾讯网友 煇太勆 8小时前我在想:动手术的时候应该他自己同意才移植的吧!不然医院为啥会不闲麻烦的把脚趾给切了接手上。而且动这种手术的肯定要患者本人签字同意手术才可以的,院方是不会为你承担这种责任的。
回复反对[0]支持[970]腾讯哈尔滨市网友 丝雨润生 8小时前怎么会有这种医生呢,强烈要求公布这位神医的姓名,让他永远不能翻身、
回复反对[0]支持[820]
发表于 2011-9-25 19: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不作为,转嫁矛盾,看热闹,记者赚眼球,还不承担责任,诬陷也不会被报复,何乐而不为,患者百姓无知,对政府的不信任转嫁到医院、医生,还有医闹唯恐天下不乱,也许记者本身就是医闹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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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5 19: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看到了!太让人伤心了!患者根本不理解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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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5 19:34: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群愚昧无知的人,当然说出愚昧无知的话,估计这个病人认为移植的足趾应该灵活如原来的拇指,一旦达不到,就接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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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5 19:45:0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事件应该有医闹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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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5 20: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为一个专业的手外科医生,你们认为这样的病人要做再造吗?我的观点是不要!不知道当时给这个病人做手术的医生是怎么想的!假如当时这个同行能换位考虑一下,可能也不会有今天这个事发生。这样的手术做了一点意义都没有,反而给病人增加痛苦!

点评

lxq
请问这个病人不能做再造的依据,我们有多少的手外科书上都有,难不成我们全错了?  发表于 2011-10-6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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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5 22:06:33 | 显示全部楼层
网上那些评论文明理性的很少会发表的,只有骂来骂去的才会上去,吸引人的眼球吗,呵呵,就像鲁迅的文章《药》里面,老百姓为治病吃人血馒头,恰不知是恩人的鲜血。希望同行们抽空读读鲁迅,他对人(中国人)性的分析相当透彻,再看到类似的评论心里就不会那么困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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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26 10:49:24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大家热情回复!同时也感谢在如此医疗环境中仍坚持工作在一线的广大医务工作者们!
不过大家有没有注意到图5所附文字“记者采访时,在一份广东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许可证号:4410101号《司法鉴定意见书》上面鉴定意见中看到,李兹成拇指再造术后所遗留问题与手术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既医源性因素为根本原因,构成四级医疗事故。”医疗事故评定我不懂。但是我想问拇指再造什么时候成了四级医疗事故了!!!
再者就是个人觉得本例似乎只能算2度或1度缺损,不是拇指再造绝对适应症。另外看描述本例应该是急诊再造。主治医生有没有充足的时间和患者沟通好也可能是一个矛盾激化点。
在当今医疗环境下即要苦练内功提高手术技术又要和患者加强沟通,充足理解患者的意愿尽量满足患者的要求。这可能是我们能做的。
同时希望广大媒体和社会闲散人员停止丑化医生形象、避免挑拔医患关系。共同致力于挖崛问题的根源,携手解决这一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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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6 12:52:53 | 显示全部楼层
zhoufei 发表于 2011-9-25 20:15
做为一个专业的手外科医生,你们认为这样的病人要做再造吗?我的观点是不要!不知道当时给这个病人做手术的 ...

请问你知道这个手指的功能怎样吗?”这样的手术做了一点意义都没有,反而给病人增加痛苦!“你说的是不是有点过了,老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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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6 12:53:26 | 显示全部楼层
dsw840105 发表于 2011-9-26 10:49
感谢大家热情回复!同时也感谢在如此医疗环境中仍坚持工作在一线的广大医务工作者们!
不过大家有没有注意 ...

我觉得更像是3度缺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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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6 12:59:06 | 显示全部楼层
再造手术不是谁都能做的。应该提高手外科医生的门槛和整体医生们的素质。都是钱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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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6 13:01:5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玩应都是你情我愿的事,如果我说政府腐败,你们愿意听吗?不管我们医生的死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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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6 15:06: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一看到刚想转发,谁知道战友先发了!我觉得焦点在于“构成医疗事故”这里,手指再造本来是高精尖的技术,没有尝试就没有创新,这病例效果的确不好,但是医疗事故吗?寒心,不论你们还做不做,反正我是以后不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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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6 15:29:26 | 显示全部楼层
l转发“duqijun"的话“从医疗事故定义的字面来说的话,再造手术本身就是医疗事故了!不管你是成活了还是没有成活!从字面来界定,它就属于医疗事故的范畴!”
可以说一句,中国手外科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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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6 16:07:2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怜的中国手外科事业,恐怕要起一个大的波澜了,像6楼得老弟你就别火上浇油了,怎么说你也是一个手外科医生。还蛮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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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6 17: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后手术的选择考虑要更全面了,现在的医疗环境越来越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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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6 17:43:30 | 显示全部楼层
寒心啊。。。没有前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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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6 21: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以后只能做全形再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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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6 22:35:40 | 显示全部楼层
雪月星空 发表于 2011-9-26 12:52
请问你知道这个手指的功能怎样吗?”这样的手术做了一点意义都没有,反而给病人增加痛苦!“你说的是不是 ...

我说的一点都没有过,你认为这样的手指有功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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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xq
请问依据?是否贵医生的再造百分百成功?你以后敢做吗?  发表于 2011-10-6 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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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6 22:38:5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此结果是因为当初是工伤.医及患术前想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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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别乱发言了,自己去看看书,看看这是不是再造的适应症!  发表于 2011-10-13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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