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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指转移修复拇指骨质肌腱皮肤缺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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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8 23:53: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利用示指近节残指转移修复拇指骨质肌腱皮肤缺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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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9 00:12: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觉得这样做不是很妥当,拇指用皮瓣修复,示指再造是不是更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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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19 00:30: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liuyang99274 的帖子

可能照片显示不太清楚,拇指近节指骨缺损较多,仅保留了掌侧少许指骨而且还粉碎。
另外术前同时提出三种术式供病人选择。
1.取双侧第二足趾同时再造示指和修复拇指骨质肌腱软组织缺损。
2.再造示指,拇指取髂骨植骨,移植掌长肌腱,第一掌背皮瓣转移覆盖创面。
3.利用示指近节残指转移修复拇指骨质肌腱皮肤缺损
    最后病人说你们就不要东挖一块西挖一块了,选择了第3个术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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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9 18:41:2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xinge78713000 的帖子

尽管如此,我认为此法仍然不妥,虽然拇指骨骼缺损量较大,但是示指的长度仍有一半之多,不应该考虑牺牲,愚认为,不该向病人提供第三种治疗方案,毕竟,病人对这个观念不了解,最怕就是复杂,有些时候需要逐步的进行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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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9 18:43:36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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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9 18:59:3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2楼意见,取骨修复拇指骨缺损,皮瓣修复拇指缺损,示指部分再造,拙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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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19 19:0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手外DOC.黄 发表于 2011-4-19 18:41
回复 xinge78713000 的帖子

尽管如此,我认为此法仍然不妥,虽然拇指骨骼缺损量较大,但是示指的长度仍有 ...

这位战友,你所说的不应该向病人提供第三个方案,恕我不敢苟同。我认为不应该对病人有所隐瞒,而完全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手术,应该给病人选择的机会,让他自己来决定自己的命运,我们把每个方案的利弊客观的告知患者,稍加引导就够了。
至于您说到“劝说"这两个字。在这个行业干了多年的战友们应该会深有体会,这会让您吃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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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9 19:31: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你有多高的技术,还是要尊重患者自己的意思了,特别是年纪大的患者,他们都希望手术简单化,所以我认为我们作为医生,跟患者讲手术时把自己会做的方案及每种术式的优缺点都告诉患者,让他自己去选择!如果你一味去劝说患者按你的思路选择手术,那你以后的麻烦就大了,尽管你是为患者着想,但他们一转就可完全否认你了,到时你欲哭无泪了。做医生要讲良心但也要学会自己保护自己了!不要太理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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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9 19:31: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xinge78713000 的帖子

曹老师你说的也是正确的,理论上,原则上是如你所说,但是现实中我们面对的多是文化不高的劳动者,受知识面的影响,不能做出正确的决断,好比你现在对那些学生说,你们可以不读书,很多很多人选择不读,是否对他们有利呢?说到“劝说”二字,是有不妥,“解说”两字应该比较合适,这个具体方法要具体讨论,方法很多种,主要还是一个谈话艺术的问题。有些东西吧,无愧法律道理,但天地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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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9 19:31:3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我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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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9 20:32: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的意见是拇指取骨,取肌腱移植,皮瓣修复。食指残修或再造听病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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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9 22:06:07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术很漂亮,祝你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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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1 00:31:25 | 显示全部楼层
从这个创伤照片看,拇指掌侧软组织存在,愚见保留之。这样能保留拇指感觉。移过去的没有神经,过段时间萎缩的剩皮包骨。拇指皮瓣,二期伸指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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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1 10:41:12 | 显示全部楼层
意见同11楼,至少以后病人手掌的宽度保留了,这样的话以后功能比较差,拇指的原指关节可以融合,不必做肌腱移植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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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1 12:46: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zsp0790 的帖子

完全没有说不尊重患者的意见,也没有说要说服患者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手术,只是这个手术方案的提出,我认为值得商榷,即便是示指截指,这个手指首先不应该截,其次,截的平面是在第二掌骨颈还是在第一指骨底,手外科学上没有明确说,还有待商量,因此,学生认为,放弃示指的这个方式,有不妥,这个治疗方案既然有待商榷,就可以不向患者提出。请不要老是抓住“劝说”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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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1 12:48:53 | 显示全部楼层
再说到这个自我保护的问题,如果你提出的是一个不合适的方案,病人过后某天一样会来找你麻烦。我建议找王教授来看看这个病例,还是听听权威的意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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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21 21:28:32 | 显示全部楼层
xxhhkk 发表于 2011-4-21 00:31
从这个创伤照片看,拇指掌侧软组织存在,愚见保留之。这样能保留拇指感觉。移过去的没有神经,过段时间萎缩 ...

这位战友恐怕没有看清照片,也可能是我没有提供术前设计照片使你误解,
术中只去除了拇指背侧的挫伤组织,健康组织完全保留了,转移的只是示指的骨质肌腱和背侧部分皮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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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22 20: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手外DOC.黄 发表于 2011-4-21 12:46
回复 zsp0790 的帖子

完全没有说不尊重患者的意见,也没有说要说服患者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手术,只是这个 ...

呵呵,这位同仁的火气挺大啊,淡定淡定!
您觉得不该向病人提出这个方案,并且说这个方案有待商榷,但我觉得这个方案就他的要求而言应该是最适合他的,没有最好只有最适合!您也不能妄下定论这个方案就不应该提出,既然这个方案有争论,就说明它的提出就存在合理性。就像再造钳状手一样,一直以来都存在争议,但它始终也没有被淘汰或完全否定,有争议是好的,这会使我们更加深刻的去思考,不断的进步,但是不要把话说的绝对,也不要把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别人。
我觉得王主任只所以只是关注我们大家的争论而不发言,他也是认为这个方案有可取之处,而不是不该向病人提出的!
有冒犯之处,请多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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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22 20:26:45 | 显示全部楼层
手外DOC.黄 发表于 2011-4-21 12:48
再说到这个自我保护的问题,如果你提出的是一个不合适的方案,病人过后某天一样会来找你麻烦。我建议找王教 ...

你先别着急把设定为一个不合适的方案,你的假设没有依据是不成立的,你可以说这不是你认为最理想的方案,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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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2 21:46:5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的这个手术很成功!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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