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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常识] 接受药物过敏试验时应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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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0 19: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某些药物如青霉素、链霉素、磺胺类药、普鲁卡因、破伤风抗毒素、细胞色素丙等,常可引起不同程度的过敏反应。轻者可致皮肤过敏反应,如出现荨麻疹、药物疹、消化道过敏反应(如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以及呼吸道的一些症状等,重者可引起过敏性休克,这是一种最危险的全身性变态反应,如抢救不及时,可危及生命。链霉素毒性反应往往表现为耳鸣、耳聋,指端麻木等。过敏反应通常不发生在首次用药,这种过敏反应仅发生在过敏体质的人,有些高度敏感者,稍一接触致敏药,甚至嗅到青霉素散发的气味都会出现过敏反应。因此,医生护士在给病人使用可能引起过敏反应的药物前,都要询问病人有无用药史和过敏史,都要进行过敏试验。这是一个非常严肃慎重的问题,不能有丝毫的疏忽大意。在进行过敏试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⑴如果您曾经对某药有过敏史,一定要告诉医生,不可再次使用。使用可能致敏的药物前,一定要接受过敏试验,而且每次使用青霉素停药三天后再用时,或使用中更换药物批号时,都必须重新作过敏试验。已知青霉素过敏者,应禁作过敏试验。

⑵护士为您作皮肤敏感试验,一般在手腕内侧皮肤最薄嫩处的皮内注入试验药液,使局部隆起绿豆大的小皮丘,然后15-20分钟观察皮丘有无变化,如皮丘发红、发硬、增大,超过直径1厘米时为阳性,即为过敏,就不能用药。因此,过敏;试验后要注意防止摸擦皮丘,不要让它受到任何刺激,以免造成人为的红肿,影响试验结果的判断。

⑶试验场地备有肾上腺素等急救药品,在皮试观察中,不要离开试验场地,以便发生过敏时立即抢救。

⑷试验中如有心慌、胸闷、气促、恶心、呕吐、腹痛等不适时,应立即告诉护士或医生,以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

⑸药物过敏反应有立即反应,加速反应和迟缓反应。因此,皮试阴性注射第一次药物后,不要立即离开注射场地,待休息观察半小时无反应时,方可离开。
[此贴子已经被lch于2005-6-20 11:18:2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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