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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在校生无证行医致本校医学教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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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4 11: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hyc3399 于 2009-11-4 11:27 编辑

大女教授熊卓为离奇死在北大第一医院的手术室中。其丈夫发现妻子熊卓为死于医院的粗暴抢救,抢救造成肋骨胸骨骨折,刺破心包,刺破心脏,肝脏破裂大出血无法止血致死。实施这一手术的是北大3名在校学生,均无行医资格。记者发现,北大医院无证行医已屡伤人命。 一位北京大学的医学教授,因为种种蹊跷的原因,最后竟然死在了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的手术室里 在卫生部公布的执业注册医师查询系统查询后并没有任何关于刘希高的注册信息 北京市律师协会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孙万军告诉记者,他代理的3个案件当中有两个已结案,一个案子中涉及北大第一医院8个医生无证行医,另外一个案子,涉及北大第一医院12个医生无证行医。 中新网11月4日报道 今天我们来关注一起令人难以置信的事情,一位北京大学的医学教授,因为种种蹊跷的原因,最后竟然死在了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的手术室里。 死者就是照片上这位女士,她叫熊卓为,是北京大学的一位医学教授,在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心血管研究所任研究员,她关于脂蛋白的研究,获得了2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这位研究成果丰硕的北大医学教授,可能从来不会想到,她的生命竟然因为许多人为原因终结在北大第一医院,而这里正是她生前从事研究和工作的地方。 北大医学教授离奇死亡 北大教授熊卓为丈夫王建国:“想起了我太太当时死亡的那种惨景,就是像五雷轰顶那种感觉。” 王建国,熊卓为的丈夫,他是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的教授。据他回忆,2005年12月,熊卓为正在申请第三个自然科学研究基金,因长期伏案工作,她有些腰疼,到北大第一医院拍片之后发现腰椎出现轻度滑脱,北大第一医院的骨科主任李淳德诊断需要尽快手术。 王建国:“他(李淳德)跟她讲四天就可以下床,一下就可以恢复,他(李淳德)说没有问题。” 王建国回忆,住院后的第二天一早,骨科主任李淳德就给熊卓为做了骨科手术。不过手术后,熊卓为并没有像医生说的那样很快恢复,病情反而突然严重起来。 王建国:“她就扶着这个床边就走,大概还只走了一分钟左右,‘哗’的一下就上来了,就说建国,我不行了,然后就倒在这个地下。” 1月31日,手术后的第7天,北大第一医院宣布,熊卓为因发生术后并发症肺栓塞,抢救无效死亡。 王建国:“我一直跪在抢救室的门口,我在那求上帝,我一直都是在求,我已经当时没有一滴眼泪。” 妻子只不过是做了一个小小的骨科手术,怎么就会意外死亡了,妻子的离去,让王建国悲痛难抑。 王建国:“因为我们也没有小孩,一直我们都在,一起相依为命20来年,我太太在的时候,她叫我爹,我叫他娘,因为我们没有孩子,当时她死的时候,我给她写的挽联,我都讲,我说你,你是妻、是母、是女儿、是亲人、是宝贝。” 但是一位朋友的话,让王建国的悲痛变成了无比震惊。这位朋友叫胡盛寿,他是王建国妻子熊卓为的同学,现任北京阜外心血管医院院长。在熊卓为陷入昏迷的最后阶段,心急如焚的王建国找来了胡盛寿参与抢救,这位国内知名的心脑血管专家在北大第一医院的手术室里见证了熊卓为生命中最后的时刻。 王建国:“他出来就告诉我,他说建国她(熊卓为)说没有救了,他说太晚了,他说救得太晚,他说没有救了,他说有几道关卡,他说任何一道如果堵住了都不会死,都不会死掉。” 在校学生无证行医导致死亡事故 这真是让人非常非常惋惜,熊卓为教授去世的时候只有49岁,这个年龄正是一个学者最黄金的时期,如果她还在世,一定可以在医学领域取得更多的成果,造福更多的患者。 但悲痛中的王建国教授却一直在想,究竟是什么样的原因让自己的妻子离开了这个世界?他难以理解北京阜外心血管医院院长胡胜诉所说的几道关卡,道道失控的含义。他也不敢相信,自己的妻子作为北大的医学教授,就在北大第一医院工作,而北大第一医院怎么会不尽心尽力?随后的调查,不仅让他震惊,更让他愤怒。 北大教授熊卓为丈夫王建国:“断了三根肋骨,心脏也破了,肝脏也破了,我在病例看到的时候,我自己就差一点就晕倒在这个地方。” 对于熊卓为的死亡,北大第一医院的结论是,手术后并发症肺栓塞,抢救无效死亡。而王建国在妻子的病例记录上看到,妻子的肋骨折断了,心脏、肝脏竟然全都破了。 王建国:“肝脏破成什么程度?肝脏破成一个三厘米宽八厘米宽的一个口子。” 熊卓为只是做了一个骨科手术,为什么肋骨断了,心脏破了,肝脏也破了呢?从手术记录中,王建国发现,是医生在抢救的时候按压造成的。 诉讼代理人卓小勤:“抢救过程当中是非常非常地一个粗暴的一个抢救,然后造成肋骨胸骨骨折,然后刺破心包,刺破心脏,同时又造成肝脏破裂,最终还是由于肝脏破裂大出血无法止血而放弃抢救。” 王建国:“三厘米宽、八厘米长是个什么口子你可以想象得到,那样冒血那时候人还有救吗?” 熊桌为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死亡的呢?王建国和律师在调查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件让他们难以置信的事。 诉讼代理人卓小勤:“凡是病例当中出现的医生和护士我们都去上网去查他的资质,这样我们发现,段鸿洲、于峥嵘和肖建涛是没有资质的。” 记者在熊卓为的病历记录上看到,负责观察,诊疗,抢救的主治医生叫段鸿洲、于峥嵘和肖建涛,最后的死亡证明,也是于峥嵘开的。而王建国告诉记者,这三个人,竟然都是没有行医资格的北大医学院的在校学生。记者随后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规定: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记者感到匪夷所思的是,北大第一医院是全国知名的好医院,其技术水准和规范管理一直是国内医院的榜样,这样公然违法而且置患者权益于不顾的行为,怎么可能发生在这里呢,更何况,病人还是本医院的一位知名教授? 王建国:“这种大医院,这是全国最好的医院之一,怎么可以出,出这种ABC,这是犯的一种最低级最ABC的一种错误,你去想,一个人的生命去交给一个没有资质的人这是什么意思?这就好比我把我自己交给街上一个人要他给我开刀是一样的,随时都可能损失生命。” 王建国告诉记者,对于于峥嵘等三名没有医师资格的学生行医的事实,北大第一医院并没有否认,但是院方强调,病人死于术后并发症肺栓塞,跟学生行医没有直接关系,医院对此无需承担责任。为了搞清妻子的死因,王建国在妻子刚去世不久,就从北大第一医院复印了病例,当他准备和北大第一医院对簿公堂的时候,他发现病例当中多处都被修改了。妻子的肋骨断了三根,这一点竟然在病例中消失了,而且院方还把熊卓为当初自己走着进医院的情况改写成了坐轮椅入院。 王建国:“我们有很多人一起,包括她的学生还有同事,提着袋子说说笑笑走到医院去,她这个诬蔑说,我太太是坐着轮椅推过去的,还威胁她的学生,要学生和他们的职员造假,说她是坐轮椅去的。” 王建国和律师统计,病例中被修改的地方不下10处。 诉讼代理人卓小勤:“恶意的一个篡改病例,这是医生做的手术记录,他是把一度滑脱改为二度滑脱,而且修改的痕迹是非常明显的。” 王建国发现,病例中多处修改涉及专业医疗知识,他们反复请多名医学界的朋友帮助分析查找,才得以发现其中的玄机。 诉讼代理人卓小勤:“那么为什么要改这个,如果是一度滑脱是没有手术适应症也就不应该做这个手术的,所以我们认为,是医生认为就是术后发现出了问题了,怕担责任,就试图把术前诊断由一度改为二度。” 术后第六天,熊卓为陷入昏迷,抢救过程中,北大第一医院从她的体内取出了血栓,,王建国当时就在现场,他看到取出的血栓是白色的,但是后来北大第一医院所出具的血栓化验单上写的却是红色血栓。 王建国:“说她是红色血栓,因为没有抗凝导致的血栓,一般来说它是混合血栓,如果是红色血栓的话,那就说你即使不抗凝也没有问题。” 王建国发现,北大医院试图摆脱责任的这张血栓化验单,在时间上根本不成立。
 楼主| 发表于 2009-11-4 11:53:21 | 显示全部楼层
王磊妻子:“我们这个案件就在审理过程当中,整个看,它的所有的全部都重新做了,整个改了一遍。”

记者:“有没有做过统计,修改过多少处?”

王磊妻子:“136处。”

记者亲历北大医院非法行医

以前我们听说过黑诊所里的非法行医,但是发生在公立医院,尤其是北大第一医院这样全国都有名的三级甲等医院,确实让人想不到。

我们的记者多次要求采访北大第一医院,都被拒绝了。那么非法行医这种情况是否真的存在呢?我们的记者以患者的身份前往北大第一医院进行了暗访。

北大医院办公室主任:“不会,绝不会,因为他们没有处方权。”

北大医院办公室拒绝了我们的采访,不过对于见习医生开处方的情况,医院办公室的龙主任表示绝无此事。

记者:“实习医生您确定不会开方子,不会参与诊疗活动。”

北大医院办公室主任:“肯定不会。”

这位龙主任表示,按照北大第一医院的规定,见习医生都是跟着上级医生观摩学习,绝对不会独立看病。事实是不是这样?记者随后以患者身份在北大医院急诊挂了一个外科号。

医生简单问了一下病情之后,给记者开了一些消炎药。记者注意到,这位在门诊看病的医生名字叫做刘希高。那么刘希高是不是已经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医生呢?记者在卫生部公布的执业注册医师查询系统进行了查询。发现,系统里面没有任何关于刘希高的注册信息。

记者:“您现在在这里工作?”

北大第一医院急诊医生刘希高:“我在这里读博,在北大医院读搏,还在博士阶段,毕也不一定留下来。”

记者:“还没毕业,哪年毕业?”

刘希高:“还有两三年。”

记者得知,按照执业医师法的规定,医生必须要取得执业注册资格才能行医。而急诊科通常接诊的是急重病人,所以对的医生要求更高,一般要求在临床工作5年以上才可以到急诊科看病。而刘希高只是一名差三年才毕业的在校博士生,为什么就可以来急诊科给病人看病呢?

刘希高:“平时在病房里,只是3个月的急诊,急诊结束了就回病房了,培养模式就是让你当住院医,这是给你的待遇。”

刘希高说,只要考入北大医院研究生,就可以享受住院医待遇,每月1000多元工资,医院管吃住,更重要的是,可以直接参与临床实践。

记者:“回病房还有机会接触临床?”

刘希高:“对阿,每天都要放病人,上手术,每天都有手术,我们所有的时间都在医院,上课就是周末。”

记者:“你做过多少手术了?”

刘希高:“我做过小的,阑尾炎什么。”

记者注意到,急诊办公室的桌子上有一张值班医生表,记者随后把相关医生名字输入卫生部执业医生查询系统进行了查询,发现除了刘希高以外,李少雷,周怡君,也同样没有任何注册信息。记者随后来到了熊卓为曾经动手术的北大第一医院骨科。在值班医生名字里面,记者意外地的看到了于峥嵘的名字。他正是当初给熊卓为看病的在校学生。我们了解到,按照刑法336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住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于峥嵘非法行医早已经法院认定,不过记者从值班护士那里了解到,于峥嵘似乎没有受到这件事情的影响,现在他已经是北大医院骨科的主治大夫,这一周跟随主任到泰国学习去了。

记者:“你们说的是于峥嵘大夫是吧。”

北大医院骨科护士:“对,他现在是我们科的大夫了,就是主治大夫。”

护士告诉我们,现在住院处的主力医生,有不少就是在校的学生。在医生值班室,我们遇到了一位正准备上手术台给病人做手术的北大医学院的学生。

记者:“刚才那小伙子考执业资格证吗?”

北大医院骨科实习生:“他应该是明年就可以考。”

记者:“但他今年就已经在做临床的工作了。”

北大医院骨科实习生:“对。”

记者:“医院允许这么做?”

北大医院骨科实习生:“对,在这儿实际上可以,就是收收门诊过来的住院病人,看病例,开遗嘱,上手术。”

半小时观察:谁来保护我们的看病权?

看到我们记者的暗访,尤其是最后看到那位还没有考取医师资格的学生正在准备去做手术,我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我真是很担心那位躺在手术台的患者。


今天,我也特意上了一下北大第一医学院的官方网站,北大第一医院创建于1915年,是我国最早创办的国立医院,网站自称该院学科齐全,综合诊疗水平高,承担着北京全市6万多人的公费医疗,以及占北京八分之一的干部保健任务。就诊患者中,有1/3是来自全国各地的疑难病患者。北大第一医院自称其医院文化是厚德尚道,但国家的法律法规清清楚楚,没有职业资格不得行医,我不明白像北大第一医院这样历史悠久、国内外知名的医疗机构为何敢公然违法,而且在事故屡屡发生之后依然不改?国家和北京市的卫生监管部门为何在这里失控?这样一家知名的医院都不遵守国家法律、不尊重患者生命权利,不仅让人震惊,更让人寒心,全国到底还有多少类似的医院在草菅人命?我们期待尽快得到答案,究竟谁在保护我们的看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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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4 11:54:29 | 显示全部楼层
王建国:“因为我的太太是1月31号凌晨取的血栓,它的化验单是1月29号。”

在被修改的面目全非的病例中,王建国他们发现了很多前后矛盾的疑点,比如,死者的死亡时间竟然有三个。临时医嘱单上记录, 1月31号的上午3点30分,尸体处理一次,显示病人已经死亡,但是在死亡志里边记录的则是上午4点50分,抢救无效呼吸心跳停止,而在证明熊卓为死亡的心电图上,心跳呼吸停止的时间则是6点53分。

王建国:“这叫什么事,这都是奇闻了,这么好的医院,你怎么会高出这种事来。”

没有行医资格的学生给病人看病,病人死亡后,修改病例,这样的情况发生三级甲等医院,听起来确实像奇闻。

王建国认为,这些没有行医资格的学生缺少从医经验,在许多环节上处置不当,人为事故层出不穷,院方为了隐瞒真相,不得不事后修改病例。

比如说熊卓为是一位高血凝患者,手术过程中容易引发血栓,术后需要服用抗凝药物加以预防,但王建国发现,北大第一医院的学生医生们并没有给熊桌为采取任何抗凝措施。

北大教授熊卓为丈夫王建国:“(手术后)两天内,我的太太这个脚就开始胀,这个底脚就开始疼,如果按照现在看,她实际上当时已经在发生血凝,她是栓在(神)静脉血栓了,已经在,已经在脚上了,但是当时我们问这个医生,他说这个那个伤口神经痛。”

王建国回忆,做完手术后的第三天,熊卓为腿部肿胀的厉害。

王建国:“他们不仅仅没有给她检测,还给她吃大量的大止痛药,这个止痛药可以掩盖,掩盖这个血栓疼痛的这个表征,栓了还不知道疼。”

手术后的第五天,熊卓为开始呼吸困难,当天不得不吸氧六小时。

王建国:“后来才知道,这时候已经血栓已经很严重了,它说不一定已经跑到肺里边这些地方来了,因为她呼吸不畅,那肺肯定受到影响,但他们还是没采取措施。”

2008年年底,律师的一个偶然发现,让王建国发现了妻子死亡背后这些不为人知的秘密。北大医院麻醉科主任公开发表了一篇文章,分析忽略抗凝导致死亡的严重性,作者引用的这起死亡事故的主人公,碰巧就是熊卓为。

王建国:“这篇文章里边清清楚楚地讲了,她的肺栓塞的发生,讲的这是高危病人,容易发生肺栓塞,他们没有采取任何抗凝的措施,第二他这个里面也证明了一点,这个肺,两个肺动脉并没有完全栓死,只栓了一个,另外一个还可以流通,那时候抢救是可以抢救得了的,如果当时不把心脏按破,不把肝脏按破,把那个肺栓一取掉她根本不会死。”

北京阜外心血管医院院长胡盛寿参与了熊卓为最后的抢救,王建国在妻子去世后,和胡盛寿通了一个电话,把胡盛寿对于妻子死亡原因的判断录在了手机上。

阜外心血管病医院院长胡盛寿:“这个整个给她做完手术以后,术后的处理常规有问题,他没有给她抗凝治疗,明明一个高凝状态,做骨科手术长期卧床,不给她吃抗凝药,这是直接导致她肺栓塞形成的原因,抢救的过程当中,又使用非医疗人员进行抢救,导致抢救失败。”

2009年7月1日,在熊卓为死亡3年7个月之后,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作出了判决,北大第一医院的诊疗跟熊卓为的死亡有因果关系。拿到判决书后,王建国号啕大哭。妻子离世后,他一边忙着处理后事,搜集证据,一边来往于北京和妻子在新加坡的家,安抚年事已高的岳母。对于妻子离奇的死亡内情,至今他都不敢告诉老人。

王建国:“她现在的骨灰还放在这个上面,我不敢去埋,我把它放在八宝山,我做一个梦,她说她要回来,我就给她从八宝山把她接回来了,有的一些时间没做梦,我就去磕头,去求她。”

北大医院无证行医屡伤人命

没有医师资格的学生非法行医,由于经验不足导致了医疗事故层出不穷,这样的事情居然发生在全国知名的北大第一医院,这确实令人震惊。

是的,我们的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熊卓为教授在北大第一医院所遭遇的这一切,并不是个例,北京一位律师就告诉我们,他手里就有3起案子都涉及非法行医和修改病例,被告方都是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北京市律师协会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孙万军:“我在代理这些案子前,我也没有想到就是这个案子当中在北大医院,这么大的国家的医院会出现这么严重非法行医的行为。”

孙万军,北京市律师协会的秘书长,他告诉记者,他代理的3个案件当中有两个已经结案,一个案子中涉及北大第一医院8个医生无证行医,另外一个案子,涉及北大第一医院12个医生无证行医,最近他刚接手的一个新案子,非法行医情况更加严重。

孙万军:“我竟然发现有34个医生没有证,给同一个病人来看病,能想象到这个情况有多严重吗?”

照片上的女孩叫刘莉,2006年11月,19岁的刘莉因牙龈出血,拉肚子呕吐,到北大第一医院急诊室求诊。四天后,刘莉死亡。

刘莉母亲周凤英:“越来越血抽不出来,人越来越弱,越来越白,脸上有青春痘,慢慢地都看不见了,变白了。”

刘莉的母亲周女士回忆,刘莉入院后,病情迅速恶化,但是对于他的情况,医生们似乎并没有十分重视。

周凤英:“孩子都跑步的速度了,这心速,你怎么还不着急,我说我一问那大夫,一问那护士,他告诉我正常,我们24小时监护呢。”

尸检报告显示,刘莉的死因是血栓性血小板减少症。法院调查发现,在四天的治疗中,医生错误地诊断了病情,而当时给刘莉诊治的10名医生,竟然有8名没有医师资格。

周凤英:“我真的很想把她抚养成人,看着她幸福,我说我老了也有个依靠,我说你说你怎么走了,你让我怎么活下去。”

照片上的男士叫王磊,2007年4月,王磊因感冒到北大第一医院急诊室求诊,三天后,王磊死亡。王磊的妻子刘女士回忆,入院的当天,医生在给王磊输液后,他就出现了抽搐症状。

王磊妻子:“输上这个药就开始哆嗦就难受,在这种情况下我找了他们医生找了四次,就在那坐着都不带动的。”

医生开的药物是一种抗菌素拜服乐,刘女士仔细看了一下药物说明书,发现丈夫的症状跟说明书中描述的的过敏不良反应非常相似。

王磊妻子:“我就跟他讲一下,我说他用这个药可能有一定的问题,这个医生陈夏欢,把手插着这个兜,完了靠在那个桌子上就一副那种傲视一切,结果他们给他推走以后,打了强镇静剂。”

在整理交费清单时,刘女士发现,王磊从入院到死亡只有50个小时,医生竟然开出了54支强镇静剂,综合其他用药量高达47730毫升,相当于47公斤的水。而且从后来的遗嘱中,刘女士看到,其实在第二天巡诊的时候,就有医生已经注意到了王磊对药物的不良反映,并留了医嘱。

王磊妻子:“我们看到他病例上记录说是,患者发作抽搐就是停用(拜弗乐),完了输(普森),这不是写得很清楚了吗?第三天陈夏欢,他又给开了,输完这个药就开始高烧了。”


刘女士查询以后发现,对王磊诊治的医生护士中,有12人没有执业资格。主治医生陈夏欢,竟然是北大医学院差三年才毕业的在校学生。

王磊妻子:“我没有想到就是国家的三甲医院能够出现这种问题,红帽子下开黑店。”

孙律师告诉我们,他代理的北大医院的这几起医疗纠纷案子,调查取证都极为艰难,病人的病例被大量修改。

北京市律师协会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孙万军:“这个病情本来不发烧改成发烧了,这些用药本来是零点用的药,改到四点改到七点,数量也是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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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4 19:33: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看了十行八行,结论是:有证行医是不会医死人的,意外是不会发生的,保险是不用买的,今天是会知道明天发生什么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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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4 20:41:43 | 显示全部楼层
患者真是1°腰椎滑脱?作为北医的医学教授也不问问查查是否需要手术?糊里糊涂地去做手术岂不是害己害人呐!都是手术惹的祸,当学生的倒霉透顶的要背黑锅了,既然能转移了视线,所以医院也就不否认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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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4 21:05:4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恨的记者与长舌妇就是同一种垃圾!没有职业道德,只会危言耸听,一知半解,不负责任,乱放一气!就是1度滑脱,如果腰椎动力位摄片有不稳征象(大部分会有),就是手术指证,楼上的不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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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4 23:4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卫生部回应北大医院被指非法行医治死教授事件2009年11月04日 20:25卫生部网站【大 中 小】 【打印】 共有评论0条近日,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经济半小时”栏目播出的《公益医院非法行医,北大医学教授惨死北大医院》,节目认为,许多无执业医师执业证书的医学生在北大医院“非法行医”。该片一经播出,立即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医学临床学习和实践活动是医学教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一个临床医生走上工作岗位之前,必然需要经历一段时间的医学临床学习和实践过程。为保护患者、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医学教育教学质量,并最终保障人民群众获得安全可靠的医疗卫生服务,按照《执业医师法》和《高等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卫生部和教育部对医学生和试用期医学毕业生从事临床实践活动制定了明确的管理要求。两部门联合印发的《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医学生在临床带教教师的监督、指导下,可以接触观察患者、询问患者病史、检查患者体征、查阅患者有关资料、参与分析讨论患者病情、书写病历及住院患者病程记录、填写各类检查和处置单、医嘱和处方,对患者实施有关诊疗操作、参加有关的手术”;“试用期医学毕业生在指导医师的监督、指导下,可以为患者提供相应的临床诊疗服务”;“医学生和试用期医学毕业生参与医学教育临床诊疗活动必须由临床带教教师或指导医师监督、指导,不得独自为患者提供临床诊疗服务。临床实践过程中产生的有关诊疗的文字材料必须经临床带教教师或指导医师审核签名后才能作为正式医疗文件”。

严格意义上说,医学生和试用期医学毕业生在医疗机构的临床实践活动是医学教育中的临床实践活动,而非正式的行医。对这种活动的管理,是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我国刑法对于“非法行医”的具体界定,不包括医学生和试用期医学毕业生从事临床实践活动。近年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卫生部和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对医学生和试用期医学毕业生从事临床实践活动的管理,并通过医院管理年活动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正常的医疗安全和医疗秩序。

卫生部已责成北京市卫生局对媒体报道的北大医院医学生从事临床诊疗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核清事实,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卫生部要求北大医院针对临床教学中出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北京大学医学部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认真调查处理好此次事件。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四日)

卫生部新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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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5 14:08:15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命关天,再大的事也大不过人命,只要涉及到任命的事情,都要慎重,任何工作都要给任命让路,如果这点责任心都没有,那么搞核试验就可以在都市中心进行了?可以反复进行?
有谁愿意做被实验对象?愿意报名吗?
任何学习都得再被监督下进行。“医学生和试用期医学毕业生参与医学教育临床诊疗活动必须由临床带教教师或指导医师监督、指导,不得独自为患者提供临床诊疗服务。临床实践过程中产生的有关诊疗的文字材料必须经临床带教教师或指导医师审核签名后才能作为正式医疗文件”。
现在不是缺医少药的年代了,一切行动多必须依法,照章行事。严厉打击草菅人命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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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5 20:56:0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真高明

不怕社会上的人看到,加剧医患关系的紧张?

我认为你该低调点...

冒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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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6 23:43: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hyc3399 于 2009-11-6 23:58 编辑

我们是从事医疗工作的,充其量是个工作,摆摆技术,挣俩钱,抢钱去也不一定非要杀人嘛!一百个道理,都是一点点钱。和一条人命相比,那是一毛比九牛。
如果是真的,应该封了医院,停业整顿,该换人换人,该下岗下岗,该抓的抓,该杀的杀。
当然,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咱们是医生,有部分人(包括我)充其量是四肢手术将,亲戚朋友的事我们没能力管,我们的健康也得有保障。
刺破心包;肝脏破裂!!!!!
这不是行医资质的问题,如果确实能治好病,没这也无妨;话又说回来,全国有证的医生多了,责任心强的医生也不缺,缺的就是公平、制度和法律。
屠夫的手法要强得多!!!!!
草菅人命,无视法律,要造反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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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5 23:58:54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网友:
大家好!
  针对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栏目11月3日的失实报道以及广大网友指出的一些疑问,我院现做出郑重回复,以馈广大网友。我们知道我们的解释可能还会被一些网友说成“狡辩”,但是我们只是想还原事实真相。以下部分文字没有采用太多的专业名词,完全是为了更好的与网友交流,请专业人士见谅。
  一、关于“三个学生”的问题
  央视经济半小时的报道中提到的三个学生,其中于峥嵘医师和肖建涛医师当时已经分别是医学硕士毕业和医学博士毕业,并均已正式被我院聘用,是我院的正式职工,而不是什么学生。段鸿洲医师当时也已获得医学学士学位,正以研究生的身份参加正规的住院医师培训,也不是什么实习医生。
  二、关于抢救经过
  央视经济半小时报道中只提到“三个学生在进行抢救”,试想一下,如此重要的病人,又是我院自己的职工,怎么可能是“三个学生”在抢救。那实际情况是:2006年1月,北大医院心内科研究员熊卓为因患腰椎滑脱,于春节前入住北大医院骨科,并于住院后第二天接受了手术治疗,手术顺利成功。为避免手术后发生静脉血栓,患者于手术后第三天遵医嘱开始下地活动。术后第6天(年初二)熊卓为在病房突然跌倒,在医院二线值班的主治医师刘宪义接到骨科病房护士报告后立即赶到病房,此时熊卓为已没有脉搏,也测不到心跳和血压。麻醉科和心内科值班医师接到通知后也在5分钟内赶到病房。为帮助患者恢复心跳,他们边为患者做心外按压,边把患者紧急送往重症监护室进行抢救。此后骨科、心内科、心外科主任都相继赶来参与抢救,时任院长也亲自坐阵。抢救从当晚9点多一直持续到次日凌晨5点。据病历记载,当天参与抢救的专家有:朱天岳教授(原骨科主任)、丁文惠教授(大内科主任、心内科专家)、王东信教授(麻醉科主任、ICU专家)、李岩主任医师(心外科副主任)、刘宪义副教授(当时的骨科主治医师)、于峥嵘主治医师(当时的骨科住院总医师)、洪涛教授(心内科副主任)、赵峰教授(心内科副主任)、赵明辉教授(肾内科主任)、章友康教授(当时的北大医院院长),还有应患者家属要求请来的阜外医院两名院长以及北大医院相关辅助科室多人。如此强大的抢救阵容,在北大医院历史上也是少有的。央视经济半小时报道中的“三个学生”当然也参与了抢救,但抢救的主角怎么可能轮得到他们!
  狭义的“抢救”概念就是指心肺复苏(人工呼吸和心外按压等措施),实施复苏的前提一定是患者心脏、呼吸停止,换句话说是“先濒死、后按压”,如果当时不按压必死无疑,怎么可能是因为复苏致死的呢?一般在抢救中,心外按压持续半个小时至一个小时后,如果病人仍无自主心跳、呼吸,就不再继续按压,因为这种情况下即使病人后来恢复了自主心跳和呼吸,也多成为植物人。而对熊卓为,一方面是应患者家属的要求,另一方面也因为在场的很多人都是她的同事与好朋友,大家实在不忍心看着她这样离去,所以体外按压一直持续到凌晨5 点开胸取血栓时。这样长时间的按压难免会伤及肋骨和脏器,但是当时最紧迫的是保持患者有心跳和血压,否则一切抢救都无法进行。广大网友们,对于熊卓为的抢救,虽然最终未能挽回她的生命,但我们可以问心无愧地说,我们真的是尽力了!
  广大网友,请大家自己判断一下真实情况,难道央视经济半小时报道就一定真实吗?
  三、关于预防性使用抗凝药物的问题
  我们说“手术是成功的”,指的是熊老师腰椎滑脱的骨科手术本身是成功的,然而,术后第六天发生的并发症急性肺栓塞无情地夺走了熊老师的生命。央视经济半小时报道中提到“没有采取抗凝措施”,广大网友也有疑问。
  那么术后需卧床的骨科手术患者是否需要预防性使用抗凝药物是一个学术问题,目前尚无统一标准。我们不能只看到抗凝药物“预防血栓形成”的益处,还要看到其加重术后出血倾向的弊端。如果我们当时预防性地使用了抗凝药物,其后熊老师因大出血死亡,大家会不会又说我们不该用药了呢?目前的骨科抗凝剂使用指南中,也只是要求大关节手术要在术后使用抗凝剂。熊卓为做的是脊柱外科手术,这方面至今没有形成常规使用抗凝剂的指南。
  人体是一种非常复杂的系统,所以医学也是一门相当复杂的学问,否则医学界早就攻克癌症了,不是吗?
  四、关于“非法行医”的问题
  这个问题我们不想再赘述,卫生部的回应和北京大学医学部的声明已经说明我们绝不是“非法行医”。有些网友拿“未拿到驾照就上路驾驶是非法驾驶”来作比喻,那么在驾校中跟着教练练车也是非法驾驶吗?也许大家会说我们的病历上没有上级医师签字,但试想对于这么重要的病人,年轻大夫怎么可能自己做主,上级大夫怎么可能不做指示,当然病历上没有签字是我们当时工作上的不足,但是广大网友们,这是在2006年发生的事情,那个时候我们相信很多教学医院都同样没有意识到上级医师签字的如此重要性。
  五、关于修改病历的问题
  很多网友说我们在第一篇文字中回避了这个话题,其实不然,原因也是因为此话题的敏感性将有可能出现更长时间的争执而终无所获。
按照运行情况分,病历有两种:一种叫运行病历,另一种叫终结病历(即病案),定义的区别就在于这份病历的主人是否出院,病历归档进入病案室。病历的客观部分(如化验报告单)是允许患者复印的,主观部分(即有医师书写记录病情的内容)是不允许患者复印的。病历的书写是医生根据诊治过程所记录的依据,会随着病情的变化和医生新的发现而日趋完善,我院历史上就曾多次出现老教授不满低年资大夫书写的病历(一定是指主观部分)而将其撕碎扔掉责其重写的故事。一般医疗纠纷出现后,会当着医院医务部门和患者家属的面封存病历,如果在病历封存后再去修改病历,那是不允许的。
  广大网友们,有没有“篡改病历”是法律说了算的,不是我们说了算,也不是患者家属说了算的,更不是央视经济半小时说了算的。
  六、关于执业医师资格的问题
  首先,让我们先来谈谈执业医师考试。每年一次的执业医师考试是一种国家级的资格认定考试,包括理论和技能两方面,考试成绩合格后将颁发《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一段时间之后才能得到《医师执业证书》并在供职医院注册,成为一名注册医师,有资格在注册医院范围内独立行医。
以前,只有已从医学院毕业开始就职的人,才被允许在一年的临床实践后参加执业医师考试,这个约束显然不能满足日益发展的医学教育事业,七年制(本硕连读)、八年制(本硕博连读)的学生和本科毕业参加全国统考继续攻读研究生的人,不得不面临没有拿到执业证书还要保证临床医学教育实践的尴尬局面,而承载教学工作越重的医院在这个“空白期”就十分无奈——北大医院就是最好的示例!但我们相信,这种两难的处境绝不只有北大医院一家独自面对!
  针对此问题,2009年1月1日卫生部、教育部印发《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规定中指出“试用期医学毕业生在指导医师的监督、指导下,可以为患者提供相应的临床诊疗服务”。作为北京大学的第一家教学医院,我们也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来保障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合法、顺利进行,如非注册医师参与医疗活动时需在注册医师的指导下进行并有注册医师签字。
  节目中“曝光”的刘希高,据他所言,当日乔装成病人的记者来到诊室后说自己有“泌尿系感染”,请求小刘给自己开点药,并一再强调以前吃过,效果很好,在小刘问诊的同时和他“套近乎”,说自己的侄女也要考北医的研究生,想从小刘这里取取经,于是小刘就坦坦荡荡地告诉她如何复习备考,殊不知有一个针孔对着自己。最后小刘因为觉得开这点药很简单就没有请示当时值班的具有执业资格的二线医师,自己开了药方,违反了医院有明确的相关规章制度。实际上央视经济半小时记者那几天还找了其他几位急诊值班医生,但他们都没有给她开药,只有小刘开了药方,如此“钓鱼”暗访,我们觉得已经无话可说,不知道广大网友又该如何评判。
  小刘和央视经济半小时报道中的年轻大夫还提到“上手术”,但是“上手术”并不是去主刀做手术,做手术除了主刀大夫,还需要好几个人帮忙做助手,说句实话,真让小刘他们去主刀做手术,他们不敢也不会去做。
  在网上看到有网友评论说,这件报道将一个事实展现在公众面前,那就是目前我国的执业医师制度还不够健全,而北大医院就是一个牺牲者!我们认为这样的评价是令我们疼痛却比较中肯的,因为我们为澄清事实真相付出了太多太多,也得到了及其不利的社会反响。北大医院可以“牺牲”,然而,小刘不能“牺牲”!他今年只有26岁,不久前刚刚参加了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正在期盼自己的成绩、憧憬着今后成为一名真正的好医生的梦想,却因为一时的不清醒被欺骗自己感情的媒体无情地扣上了“非法行医”的帽子“示众”,无论结局如何,这可能将对他年轻的心灵造成严重的伤害,这也将令我们感到更为疼痛!
  七、关于临床医学教育和医疗工作梯队建设
  1. 关于临床医学教育
  关于这一点,学校更有发言权,但因我院是北京大学的教学医院之一,作为医学教育的实施者之一,我们想站在自己的角度谈一些自己所知道的事情。
  北大医院是北京大学的教学医院,是北大校园的“延伸”,这就意味着在医院里有见习的医学生、实习的医学生和研究生,他们由北京大学和医学部统一管理,并非医院的正式职工。医生是一个特殊职业,医生的培养亦具有其特殊性,必须进行足够的临床实践,而这种实践与行医有着本质的不同。医学是临床性非常强的实践活动,如果不给他们机会,新一代的医生就不会成长起来。这对未来的医疗安全势必会埋下一个新的隐患。
  目前,北京大学的医学生教育模式分为两个阶段,本科生教育和研究生教育(八年制学生的后三年学习也属于研究生教育)。本科生阶段学习,不能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在临床实践活动中以见习而后实习的医生身份出现,这一点在我院的《入院须知》中有明确告知;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即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作为“一线”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参与医疗实践工作,在一年之后可以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等到考试通过拿到《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大概还需要经过一年多的时间。
  2. 关于医疗工作梯队建设
  刚才提到的“一线”,即在我院正式工作的住院医师和临床医学研究生(一般为在读硕士阶段),他们的年资基本一致,相当数量的研究生因本科毕业后在外工作若干年后考研,其能力比刚参加工作的住院医师还高,为了便于管理,我们将所有从事临床“一线”工作的大夫统称为“住院医师”。实际上于峥嵘和段鸿洲以及刘希高他们都是归于此类,并不是所谓的“主治医师”。
  “二线”即“主治医师”,这是一个职称的概念,医院的主治医师一定是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我院正式注册的本院职工,负责管理和监督“一线”的工作,至于他们有的在职攻读更高学位,并不影响仍为本院职工的事实。肖建涛当时就已经是心外科的主治医师了。
  “三线”即“副主任医师”和“主任医师”,这也是一个职称的区别,其评审有人事部门的相关规定。北大医院施行“(副)主任医师负责制”,因此,患者可以在我院放心就诊!
  以上是对我院医疗工作梯队建设的简单介绍,应该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希望能让各位网友更多地了解医院工作所谓的“神秘”。
  老百姓口中的“主治医师”对于外科病人严格来讲指的就是主刀医师,熊卓为的主刀医师就是骨科的李淳德主任医师,而不是央视经济半小时报道中提到的“三个学生”。

  今天和网友们的交流,我们使用了“郑重”二字,因为我们很清楚这次事件发展到今天这种地步的严重性和纵容舆论后果的毁灭性,然而,我们也很清楚自己的定位,不指望这些文字能够证明什么争执多年的事情,只希望公众能听到一些来自院方积极的声音(不能说“客观”是因为我们是局内人),而不仅是电视屏幕中的“ 一言堂”和令人动容的泪水。
  可能大家还有别的疑问,没关系,我们只想还原事实真相,您如果有机会可以亲眼来看一看北大医院,眼见为实!我们的工作可能还有这样那样的不足,但是我们绝不是“非法行医”,也绝不会“草菅人命”。
  此外,我们还想和大家交流的是,我们内心的痛苦并不仅仅是针对此案件本身,而是对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担忧。如果因为媒体的一则失实报道而挫败了广大医学生和渴望学医的孩子们的心,今后一流的人才没有人愿意学医,中国人民的健康如何保障?我国的医疗卫生事业如何发展?那时,我们大家不是不敢去医院看病了,而是没有大夫有信心独立出诊,或是抱着教科书坐在诊室里比对!难道这就是作为毛细血管的我们在2009年的严冬和主流媒体的一番“较量”后的结果?难道这样培养出来的医生就令百姓放心?这代价令我们无言以对!


中共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委员会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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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5 17:49:17 | 显示全部楼层
言论,要负责任,经济半小时记者怎么搞的?审编怎么搞的?这是就没个结果了?谁来负责?这么大的事不了了之,那么说电视台的节目就只是勒索创收的?不许要负责任?如果这样,中国不必搞什么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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