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期“显微外科技术在口腔颌面外科中的应用”学习班通知
卫生部继续教育委员会委托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自1997年起举办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显微外科技术在口腔颌面外科中的应用”学习班,至今已在上海开办了22期,深受学员欢迎。现根据卫生部继续教育委员会文件〔卫继委发(2009-08-02-025)〕,计划于2009年12月7-18日举办第23期学习班。参加者可获国家级继续教育学分10分。
学习班期间,将进行显微外科基本理论与操作培训,并结合口腔颌面外科临床实例深入讲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学员条件]具有主治医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学费]2200元(包括训练耗材、讲义等)。
[食宿]住宿自理。
[报名手续]欲参加者,请于11月25日前将 回执寄到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口腔颌面外科马继壮、季彤收(上海市制造局路639号,邮编200011)。
[联系电话] 021-33183292,021-23271699-5160,E-mail: jitong70@hotmail.com。
[报到地点]2009年12月7日上午8-9点,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1号楼(口腔整复综合楼)四层口腔颌面外科会议室。
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口腔颌面显微外科学习班”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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