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老牛 发表于 2010-10-10 22:13:00

收入分配----白黑血金灰“五色炫目”

收入分配----白黑血金灰“五色炫目”
“灰色收入”和“黑色收入”造成了国民大量“隐性收入”的存在,使得社会财富底数不清。王小鲁2007年曾发表过一项研究,推算当时每年有4万亿元以上的不规范“隐性收入”。还有专家认为,目前我国工薪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只有1/3,国家能够监控的只有“白色收入”,这意味着大量收入脱离了所得税调节范围,游离于监管之外。
      由于收入分配渠道复杂,同时缺乏基础性的国民收入记录制度,我国居民的收入渠道也呈现五花八门的状态。近日,记者在全国15个省区市采访了大量专家学者和基层干部群众,大家比较认同可以用白色、黑色、血色、金色、灰色5种“颜色收入”来概括当前形形色色的收入。
      专家认为,这5种“颜色收入”既依据了收入的合法性,也参考了社会道德标准,基本概括了当前中国收入分配的主要渠道和方式,是一种容易被人们接受的、形象化的描述当前收入的表达方式。
      白色收入
      指当前收入分配领域中有据可查的收入,出身清白,可见、可控、可预测。苏海南说,“白色收入”是我国收入分配制度的主渠道,所以必须不断提高初次分配中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分配的比重,建立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增加养老金等转移性收入,让“白色”成为收入主色调,彰显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
         黑色收入
      既包括一部分人依靠权力获取的非法收入,也包括走私、贩毒、偷盗、抢劫、绑架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得的收入。唐钧等专家认为,“黑色收入”使大量公共财富流进了权力拥有者、违法犯罪者的腰包,应坚决打击。
      血色收入
      指那些突破人类文明底线,以牺牲他人的生命和用鲜血榨取的收入。对“血色收入”也应严厉打击,如山西黑砖窑事件、哈尔滨呼兰区奴工事件等,这些行为践踏了人性与文明底线,影响了国家形象,必须坚决予以取缔。
      金色收入
      是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而日显重要的一种收入,以资本收益为主要表现形式,也可以理解为财产性收入。近年来,不少人从股市、楼市中获得资产增值,财富成倍增长。一些专家认为,“金色收入”值得鼓励,但也要注意做好调控和引导,使其走上理性轨道,减少投机性。同时,要注意通过税收等配套政策对“金色收入”加以调节,防止“马太效应”加剧贫富差距。
      灰色收入
      灰色收入的概念最难定性。目前,学界对“灰色收入”的定义也不统一,有的专家定义为来路不明、没有记录在案、没有纳税、游离在申报之外的个人隐秘收入。
      目前,“灰色收入”已经渗透到了社会各行各业,返点、好处费、感谢费、劳务费、讲课费、稿酬、礼金等名目繁多。常修泽说,“灰色收入”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正灰色”的,即违章不犯法的收入;二是名为“灰”实为“黑”的收入,比如商业回扣、年节收礼、小金库私分、庆典礼品等,属变相受贿;三是“浅灰色”收入,这一部分本来应该归到“白色收入”里,但制度中没有明确规定,虽然渠道正当,但缺乏税务监管。

魏老牛 发表于 2010-10-11 11:43:00

朋友们,你的收入是什么颜色的?

wangst 发表于 2010-10-11 15:57:59

哈哈 比较精辟:D

浮云 发表于 2011-9-15 20:4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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